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诚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有些场合中阐明的那样,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范围和速度应当慎重,要依据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开放,在开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以免“丧失了中国律师的品牌和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律服务市场”。
有关方面采取较为谨慎的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策略的一个重要考虑在于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刚刚起步,诸多律师素质不强,业务不精,无论是自身能力还是法律素养方面有待提升之处还不少;诸多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小,服务门类全而繁杂,在世界性的法律服务市场上没有多少竞争优势。
记得当年入世谈判的时候,“狼来了”的喊声中,人们担心着民族工业的前途和命运。然而,无论是忧虑还是畏惧,这几年来,遵循入世承诺,不仅航空业、汽车工业在大幅度开放,银行业、证券业、公共事业的开放力度也是有目共睹,并且,中国的大型企业也纷纷进行海外布局,联想、中石油、中海油、中国银行、海尔、TCL、华为等一批实力派企业在海外安营扎寨,谋图“与狼共舞”;搜狐、新浪、盛大、网易、百度等IT新贵们创立不久便在海外上市,把世界作为在市场上“劈风斩浪”的舞台。在全球化统一大市场中沐风沥雨的中国企业被证明未见得是被吃的“羊”,反而不谋而合地“整体雄起”。虽然有些产业在保护期满之后,还会碰到更大的波动甚至是艰险,但我深信,对世界市场越来越熟谙的情况下,中国企业风雨之后会见到“更美丽的彩虹”。
法律服务是重要的服务贸易种类。作为服务产业的法律服务业中与政治无涉仅关贸易的非讼业务和法律咨询是否考虑更大程度的开放,以使中国的法律服务产业尽快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与此相适应,中国法律服务提供商们是否也应该考虑及时跟上中国企业海外进军的步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为切实的帮助,减少中国企业的海外运营成本,维护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有文章指出,在迄今我国提起的12起进口反倾销调查案中,尽管国外企业聘用的既有国外律师也有国内律师,但主要业务基本上由国外律师代理,国内律师只做辅助性工作。而国内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时,现在基本上倾向于选择国外律师。由于我国缺少专业性的反倾销人才,致使我国企业在跨国竞争中显得非常被动。同样,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收购的过程中,也少见中国律师的忙碌身影。
现在,很多律师界人士担心,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完全放开后,中国律师会占据多大的份额,会占有怎样的位置。不少人认为,相当多的律师将被迫退出高技术含量、收入丰厚的非诉讼事务领域,退到包括中国城市社区、基层农村在内的以诉讼为主的次要服务领域。他们现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和范围将被缩小,从而边缘化。
目前,越来越多的公民、企业、NGO走出国门,越来越多的外国公民、企业、NGO进入中国,政府与他国政府之间的各方面联系也越来越深入和广泛,要求中国律师提供中国和外国法律服务的需求必然经常发生。例如,中国客户需要律师在国外进行反倾销调查,在海外融资、租赁、企业并购等活动中提供有关外国的法律服务;在国际性的的仲裁活动或司法场合提供法律服务;国外客户需要中国律师提供中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等。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政策不仅要从中国律师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考虑,还要考虑世界法律服务业的趋向;不仅要考虑法律服务本身的政治属性,还应该考虑到其具有的贸易属性;不仅要着眼于保护,还要着眼于“以压力促发展”。
表面上,外国律师机构在中国的法律服务“不含中国法律业务”,只能就其“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以及国际公约和管理提供咨询”,“不得雇用中国国家注册律师”,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国律师机构在我国从事法律服务的范围。但现行的法律服务市场开放措施还有类似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可以订立合同保持与中国律师所有关法律事务的长期委托关系”,并按照双方协议,“允许外国代表处直接指示受委托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尽管外国律师不能在中国直接处理有关中国法律的事务,注册的中国律师也不能直接在外国律师所中以律师身份工作,但在实际上外国律师所可以通过与中国律师所相对稳固的“委托合作关系”建立起某种实质上的业务联合,可以通过在海内外招聘已经取得中国律师资格的人(甚至没有获取资格但有一定的中国法律知识的人士)在其所中从事中国法律的咨询等业务。再说,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即提供某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就中国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本身有什么明确的界限呢?外国律师在商业谈判中为客户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的咨询意见,是提供信息咨询还是法律服务,是一个难以说清楚的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我们自己用放弃国外法律服市场的做法来换取保持在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的优势,可这只是一厢情愿,虽然有很微妙的开放空间,但已经不能阻止国外法律服务提供商“大军压境”。从中国签订GATS的那一刻起,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其实就注定成为了WTO体系下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中国法律服务提供商必然要在WTO体系下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环境下成长、壮大。如此情况下,势必要求国内律师行业摆脱“守成”心态,积极应对国外同业者竞争,在竞争中学习对手,赶超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