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年轻干部学习条例后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第一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通过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选编》,了解和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有了深刻领会,现将自己近段时间以来的学习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通过学习,使我对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反腐的新成果、监督检查的新完善、权力阳光的新彰显、民主政治的新推进、问责机制的新强化,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三、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坚持重点与全面结合、当前与长远结合、现实与历史结合,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长远之计,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将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使违规失责的人受到从严处理的制度,也是保证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制度,还是督促各层次责任主体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制度,提醒责任主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及时克服错误倾向和问题苗头,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
四、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可谓责任重于泰山。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各项规定,都是硬要求,都是高压线和红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坚决遵守,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
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考察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39种责任追究情形,这39种责任追究情形就是39根高压线,39种警示和提醒,在工作中绝对不能违反。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要行得通、管得住、能够坚持下去。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我们要细化程序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执行到位。
第二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度性,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工作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奉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恳敬业、为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德才兼备,就是要既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就是不仅要看干部的“唱功”,更重要的是要看干部的“做功”;不仅要
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不仅要看近期效益,还要看长远效益;不仅要看局部效益,还要看整体效益;不仅要看“显绩”,还要看“潜绩”。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品德优良、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
发展的优秀干部选上来,这是党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愿望。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这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航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毛泽东**曾讲:“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选好用好干部,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广大群众才能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才能让社会有效地对干部的任用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
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和“一支笔”现象的发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最具有发言权。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贯彻《条例》,就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颁布和实施,是中央为选人用人树起的“警示牌”,架起的“高压线”,安装的“安全阀”,是给靠选人用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官员头上悬起的“利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为切实落实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
心,有效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必须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岗位,在重点部位和核心地带,以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为准绳,动真格,下猛力,用刚性的约束和惩戒确保《条例》得以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第三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
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
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第四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袁
璐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通过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对于提高我市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不正之风,提升选人
用人公信度具有积极意义。在学习贯彻过程中,我主要形成了三点认识。
一、充分领会和把握政策法规精神是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前提。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四项监督制度等系列选人用人政策法规,是我党在科学总结党干工作实践经验,吸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基础上制定的,用于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规章制度,系统规范了选人用人以及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要贯彻落实好选人用人制度,准确掌握政策法规精神是前提。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熟练掌握选人用人政策规定,详细了解组织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严格规范日常的选人用人工作,为开展好选人用人工作树立模范标杆。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切实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督促1和指导干部群众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选人用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基础。
二、强化落实是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
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要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的作用,知人善用,选贤任能,不断在干部选任监管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二要重视建章立制。结合政策法规和我市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办法,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要深化实践,在实践中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创新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三要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领导督查、内部自查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四要严格问责。对于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
肃查处、绝不手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选准用好干部是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选准用好干部。近年来,我市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方式上进行了大胆地探索和实践,逐步构建起了依靠制度遴选优秀人才、选准用好干部的选人用人体系,选拔出一大批组织放心、党员信任、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和提升,我们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改革定位,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妥有序地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注重在干事创业、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确保把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建功立业。要严格用人标准,对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量化测评,大力选拔任用那些品德好、能力强、重实干、有实绩的干部,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严密选任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设定民主推荐范围,充分尊重并参照民主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内及社会监督。要强化工作监督,完善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人监督链条,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第五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
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篇二:年轻干部学习条例后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欢迎参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
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
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
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
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三:年轻干部学习条例后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20**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通过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一下几点体会:
一、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
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
20**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此为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三、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进行了调整
干部任用原则由六变七,新增“五湖四海、以德为先”干部任用原则,“五湖四海”主要在《干部任用条例》第十条中明确提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以德为先”的原则体现在第二十七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
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
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近一段时期,干部科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大家说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中共中央20**年1月15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本学期,干部科重点培养年轻干部队伍,启动了红桥区教育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培养、锻炼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二、以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结合本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站在更高的高度看待问题,总体思考。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
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动深入群众,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
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
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篇四:年轻干部学习条例后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从制度规范上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出了明确要求,为建设伟大工程、实现伟大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就是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请参考。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定位,也突出了全面从严的要求,丰富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根本上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等问题。
《条例》强调,新形势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遵循5项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才能为干部资源配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组织人事工作规律研究等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才能为国家选拔更加优秀的人才。
工作条例内容不仅细化了,还更加系统化、规范化了。从干部人
事档案主要内容和分类就可容易看出,每类材料后面都详细的列出了所属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有“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等必不可少的“审”步骤,审核工作坚持丝毫不松懈。不仅有专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机构,还配有专人管理的部分。可见对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视力度加大,管理更加加强。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忽视,因档案是各种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它可成为重要依据和重要证明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质量化能更好的服务党的建设伟大征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干部人事档案,不仅是对个人工作、成长的记录,也是组织培养、管理、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规范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努力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抓好《条例》的落实,有利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党管干部,有利于在干部人事档案的各个环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过学习条例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我学习到很多,并且将自己的见解和学习成果,简谈如以下几点:
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为指引,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把政治要求真正体现到行动
上,贯彻到工作中,确保本地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本地落地生根。
要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高个人以及团体政治站位,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以强烈的进取心,加强理论武装,做到不忘初心。将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为服务的水平,努力丰富自己的阅历,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树立勇于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将***同志提出的“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要求贯彻到实处,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在机制体制中,首先要着力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要分工明确,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落到实处,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讲解,让负责分管的人更加准确的完成;最后将条例落实在实处,把工作完成好,将工作创新落实。
最终把《条例》落实到实处,并不断学习,加强学习,加强改善,用最实际的方式方法,做出最有效的成绩,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完善到最精致。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一份档案,一种情怀;一份档案,一种本色。档案虽小,兹事体大;档案虽轻,责任甚重。从严治党关键要从严管“档”。
干部人事档案记录了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
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信息资料,或悲或喜、或圆或缺、或起或落,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可以说它是干部的孪生兄弟。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重要性、特殊性和权威性,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为全面推动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
打好管“档”爱党“掏心拳”。干部人事档案见证着信仰的深度、检验着党性的纯度,到底是老实人还是“两面人”,白纸黑字上标记得清清楚楚。连档案都存在瑕疵、漏洞、勾抹的干部,在党信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那就是一句空话,还能指望为党争光、为民谋福吗?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人生路上的“导航仪”,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旗帜鲜明的宣传干部人事档案的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引导干部审慎填写、合理填写、规范填写,不心存侥幸、不染旧作新、不邪门歪道,记好人生的每一页纸。
打好管“档”护党“唢喉拳”。“盂方则水方,盂圆则水圆。”良好的机制是推进前进的“风向标”,才能管方向、管根本、管长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新思想、新内涵、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梳理档案工作存在的空白点、症结点、风险点,打造自上而下、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组织架构,制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线相牵、线面相连的配套制度,创新政策融通、机构联通、流转畅通的新模式,让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成为惯性,避免制度沦为“纸老虎”、“橡皮筋”、“稻草人”。
打好管“档”兴党“迷踪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肃问责凸
显真爱。要构建上级监督、自我监督、内部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多打游击战、少打阵地战,多些随机式、少些刻意式,不让弄虚作假者蒙混过关、不让投机钻营者混水得鱼,视档案真伪、恶意涂改等具体情节性质,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坚决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滋生的土壤,营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绿水青山”,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第一手真实可靠资料。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的40周年。在这一年,迎来了机构改革,宪法修正案、各项制度与条例的完善等,使全面深化改革迎来了跨越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距离上一次颁布《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20多年过去了,在这个2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干部人事工作也有了探索创新,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之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不仅是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激发干部动力的一个抓手。《条例》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比较,特别突出了全面从严要求。不仅在总则第五条将“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的5项原则之一,还在第六章“纪律和监督”以专章形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纪律和监督作出了规定。
一段时间以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档案问题,比如档案造假问题,档案篡改问题,尤其是在年轻干部的选拔上,在公布干部履历上常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问。比如15岁就当女干部的山西临县安家庄原乡党委书记曹莉,因档案造假在2011年被免职。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运用,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有所提升,弥补了干
部人事档案中的一些不足,但从党内法规层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就成了当务之急。
《条例》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提出“三个凡必”提升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地位与作用。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与档案工作进行了有效对接,并从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环节进行了激活。
《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具体要做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丰富完善档案内容,重点收集体现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的材料,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要求。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关键要体现和突出干部政治性方面的档案材料,这也是新时代干部人事工作的核心。严把政治关,把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任用起来,这也是新时代的使命所在。
《条例》不仅仅是从制度规范上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出了明确要求,更从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层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切实把干部人事档案作为新时代党的重要执政资源。”显然,干部人事档案不再是简单的一种记录记载,不再一种参照与依据,而是一种执政资源。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严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让档案活起来,让干部动起来,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就会得到稳步推进,人民的生活就会更加幸福美好。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1月26日
人民网)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提升支部战斗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心在于支部带头人。《条例》突出了支部带头人的作用,加强了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
首先是强调党支部书记选拔的“准度”。《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通过对个人能力和选拔范围作出要求,从源头上就优化了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基层党支部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大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其次是强调党支部书记工作的“精度”。《条例》第九条规定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第十条规定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第十五条至十九条规定了党内组织生活各项要求和标准;第二十二条规定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如此层层递进,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内容和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清晰明了。当好新形势下的基层支部带头人,支部书记必须明确自身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角色定位,不断提升思想政治修养,强
化个体综合素质,创新管理模式和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另外还强调党支部书记考核的“力度”。《条例》第二十六条至二十八条规定:党支部书记接受评议考核,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同时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这就为优秀的支部书记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能上能下,有奖有罚,以考核促提升,为党支部书记不断完善自我、成就自我提供外部驱动力。
党支部直接担负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村党支部书记就是党支部的核心和基础,管好支部书记,才能管好“党支部”这一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让它们成为飘扬在广阔沃土上的一面面旗帜,带领广大群众在新时代的浩荡春风里奋勇向前。
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心得体会6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完善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干部人事档案很好地刻画出一个干部的形象,它能够直接反映出一个干部的个人政治品质、工作作风,学习文化水平等情况,是干部考核的重要凭证渠道。
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了解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透彻地了解每一个干部,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有更加明确的依据。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选拔出好干部,历来都是关乎干部队伍战斗力、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与管理机制意义重大。
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时有发生,无论是年龄造假、学历造假还是党员身份造假等问题,都在一次次触碰着群众敏感的神经,一次次刷新着公众的认知底线,甚至还出现过“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的闹剧。曾几何时,干部人事档案被人调侃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实在让人心痛。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干部的主要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是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其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真实准确。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虽然牟取的是一己私利,但损害的却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进而严重影响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干部对自己档案进行“整容”“美颜”,让干部人事档案始终“素颜出镜”,不仅是做好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条件。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严惩档案造假行为。档案造假不是一个小问题,是干部的品行和操守方面的大问题,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成本低、风险小,处理手段偏软。一方面,要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入手,制定档案造假具体处罚细则,对不同的造假行为和对应的惩罚措施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切实把严查严打落到实处,对于发现档案中出现错误的,要真正查清到底是工作失误的原因,还是有人为篡改的因素,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及时依规进行惩处,让想在人事档案上打主意的干部心怀畏惧,从而不敢造假、害怕造假,形成强大震慑。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打造一批素质过硬的档案工作者。翻看干部档案造假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单靠党员干部个人是很难独立完成档案造假的,普遍都是通过收买、威逼利诱等手段找档案管理部门“方便一下”。想要杜绝档案造假,必须打造一批素质过
硬的档案工作者,让“兰台”始终是一片净土。要进一步强化对档案的日常管理,保证档案工作者能够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渎职、不懈怠。要强化学习教育,打造一批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的档案管理工作者,确保他们在关键时刻能够坚持原则、坚持底线,敢对档案造假的行为说“不”,在任何时候都不怕得罪人、不做老好人。
让干部人事档案保持“素颜”,必须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细细想来,不管档案造假的手段如何高明,如何五花八门,都是需要人为接触原始纸质档案来完成,而健全信息化管理,就可以断绝或减少与原始纸质档案的接触,从根本上防止档案造假。目前,各地应该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数据库系统,利用现代化设备,将文字、图表等资料转换成数据资料,使干部档案在计算机上就可实现检索、查阅、借阅,进而保护好纸质档案的安全。另外,在保密的同时,也可以将造假“重灾区”公开化,比如将干部的年龄、学历、党员身份等信息在网络上进行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使档案“整容”“美颜”过的干部无处遁形。
在形势下,在改革阶段的攻坚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深化改革的坚定信念,自觉扛起改革重任,面对复杂问题因难而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守住清廉底线。为官从政者在心中要有一把尺,懂得什么该做,什么是绝对不能触碰的,要怀有敬畏之心,敬畏党纪,敬畏组织,敬畏百姓,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真正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转化为自觉遵循,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党员干部更要为民办实事,时刻以百姓为中心,想百姓所想,做百姓所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干出一番业绩,要在自己干部档案上留下闪光而不是在自己的干部档案上留下污迹。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让更多有德有才之人为国家富强做贡献。我们的干部队伍将会朝气蓬勃,我们的事业将会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