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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治理经验分享会上交流发言

时间:2024-12-11 20:13:11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社区治理经验分享会上交流发言,供大家参考。

在社区治理经验分享会上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县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网格化管理、志愿服务、纠纷调解等工作内容,汇聚红色管家、能人先锋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社区调解员等“红色动能”,探索打造“红色邻里善治x”党建品牌,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推动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细化网格治理,共聚“邻里心”

我县积极推行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以健全的组织体系引领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编织民生幸福“网”。

织密共建“睦邻网”。健全信息收集、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坚持把盘活、建优、用好社区工作者、党员、志愿者、社会组织“四支队伍”作为开展好社区工作的核心关键,建立“机动服务队”4组52人,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乡镇、社区、网格、小区、楼栋长”的“五级网格”要求,科学划分社区网格35个,配备网格长35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拓展共享“服务站”。完善网格党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单元长—党员中心户”“六级”组织架构,依托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红色网格”活动阵地,实行红色网格员轮班轮岗制度,联合开展送学上门、安全排查、政策宣传、矛盾疏导等多元服务132次,累计服务社区群众380余户,实现“堡垒建在网格、网格员沉在网格、作用发挥在网格”的治理新突破。

打造共治“理事圈”。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双报到”党员等各方力量,深入居民群众,主动认领“需求清单”,每月入户上门问事,掌握社情民意,融合综治、公安、城管等区域网格力量,全过程跟踪、督办、处置,推动“网格吹哨、社区响应、部门报到”机制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开展入户走访、知识宣讲等活动120场,征求意见1400余条,解决矛盾纠纷340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80余处。

二、擦亮志愿服务,共建“邻里情”

我县构建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志愿活动为载体、暖心服务为宗旨的“党建+志愿服务”工作新格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聚焦需求,促进志愿服务心连心。制定志愿服务清单,通过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志愿者“领单”、居民“评单”程序,开展“你点我供"菜单式便民服务。联合驻区单位、物业、“志愿服务队”“能人先锋队”等多方力量,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14次,提供电器维修、免费理发、爱心义诊等服务2210余人次。

提升能力,传递志愿精神守初心。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培训,邀请专业急诊科医生开展心肺复苏、气道梗塞急救等自救、互救知识讲座12场次。联合应急管理局和疾控中心开展“灾害防护及传染性疾病防治大讲堂”活动9场次,累计培训志愿者和社区居民380余人次。通过宣传学习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水平和居民安全意识,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党建引领,强化志愿服务共同体。各社区“两委”班子主动联系辖区居民党员、大学生、社区居民,组建“红色”志愿服务队9支145人,积极“牵线搭桥”链接驻区单位、至善爱心团等各类社会资源,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组织实施“情系退休职工,畅享乐龄生活”“关注未来,关注留守儿童”“扶贫帮困在行动”等一批接地气、暖民心的志愿服务项目46场次,累计服务群众860余人次。

三、聚焦矛盾调解,打开“邻里结”

我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融合公共法律服务各类资源和法律服务队伍力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宣传有深度,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社区调解员进网格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时,同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到哪里,就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哪里,累计走访入户430余家。联合政法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9次,现场接待咨询13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结合居民身边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对生活、工作中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细致耐心地宣讲与解答,引导社区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合调解有力度,多元调处矛盾纠纷。联合法院、司法局和法律支援团等多方力量,开展法律、心理专业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社区矛盾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立“矛盾调解室”12个,选派调解员68名,聚焦网格排查问题、复杂纠纷调解等方面,开展“交流研讨”16次,共同商议解决方案,提升调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背靠背”入户调解法、“面对面”圆桌会议方式,调解社区矛盾纠纷14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6%,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

服务全程有温度,长效化解矛盾纠纷。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倾听民情民意“瞭望哨”的优势作用,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提炼基层治理矛盾调解工作法,建立矛盾纠纷“回头看”机制,按照“一事一回访”“谁调处、谁跟进”原则,在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适时对双方调解履行情况进行电话访问,及时掌握调处后续实际履行进展,重点听取群众对调解过程的意见建议,防止调而不解、解而不和,不断巩固纠纷调处成果。